飛利浦的 CD 卻讓索尼賺了錢
如果說 CD 的誕生,要追溯到 1979 年的 3 月 8 日,當天荷蘭飛利浦公司在 Eindhoven 演示了首個基於鐳射光碟的數位音樂播放系統,飛利浦為人類從黑膠唱片走向數位影音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儘管荷蘭人早早的在技術上實現了可能,但最終的商業化的味道還是讓日本人最先捕捉到了:在 1982 年 10 月 1 日,索尼在日本發佈了世界上第一部商用光碟播放機 CDP-101,揭開了數位音訊革命的序幕。
它昭示了一種新的音訊媒介的「黎明」,這種媒介承諾向習慣了黑膠唱片那種嘶嘶劈劈聲的一代消費者交付一種如水晶般透明清澈的音樂體驗。
按 1982 年的匯率計算,索尼這款播放機的零售價大約為 674 美元(大致相當於 2012 年的 1609 美元),與其一同發佈的還有由哥倫比亞唱片公司(CBS Records)發行的 50 張經典和流行音樂 CD,其中既有莫札特、柴可夫斯基和舒伯特等音樂大師的經典之作,也有比利·喬(Billy Joel)、平克·佛洛依德(Pink Floyd)和美國搖滾樂隊 Journey 等現代演出者的作品。每張光碟的售價為 14 美元或 15.25 美元(大致相當於 2012 年的 33 美元或 36 美元),其中經典音樂光碟的售價較高。
批評人士認為,這種在當時頗為昂貴的媒介只有音樂「發燒友」和富裕人群才會購買,但光碟機的創制者們則希望 CD 能履行其原始的設計目的:取代慢轉唱片成為家庭音訊媒介的正選:而在短短的五年以後,這一目標就已經達成。
光碟中的未來
在上市以後的頭一個十年裡,光碟機對許多消費者而言都代表著一種可以觸摸到的、連接現實與未來的紐帶。它將鐳射和數位電腦這兩種當時的尖端技術結合在一起,變成了一種相對來說不那麼貴的消費者產品,其功能僅僅在十年以前都是令人無法想像的。
在 1960 年被首次展示時,業內專家就已經將其稱為高科技行業中最偉大的發明之一。作為一種高度集中的相干光柱,鐳射在公眾中引起了強烈的反響,媒體經常都將這種技術描繪為一種可能出現的「死光」武器。雖然鐳射到最後在通信和資訊技術行業中找到了自己作為一種市場區隔工具的位置,但嚴肅的研究人員仍舊將其稱為一種正在尋找應用領域的發明。沒錯,鐳射是一種讓人感到驚喜的技術,但在那時並無明顯的實際用途。
然後,光碟出現了,這種產品在微小的凹點中存儲音訊,然後由播放機用反射鐳射來進行讀取。雖然之前曾有過光學影碟,但 CD 才真正成為了鐳射在大眾市場上進行應用的重大突破點。就這種音訊格式所取得的令人震驚的成功而言,CD 代表著對鐳射的「最終辯護」:無論作為一種發明,還是作為一種商業化的產品來說都是如此。
數位技術的情況也是類似的。據 UC Irvine 發佈的一份研究報告顯示,在 1984 年,也就是 CD 格式在美國出現的一年以後,有 7.9% 的美國家庭擁有個人電腦(據美國商務部發佈的一份研究報告顯示,到 2010 年時,這一數字已經增長至 77%)。視頻遊戲機已經在此前出現,但與收音機和唱盤等消費者音訊裝置相比,其滲透率還十分有限。
對許多美國消費者來說,光碟機是他們在電腦革命中所擁有的第一種產品,對普通消費者來說代表著數位時代的「黎明」。
新媒介的起源
據設計光碟機的工程師之一漢斯·皮克(Hans Peek)稱,這種光學格式誕生於黑膠唱片的一個挫折。黑膠唱片很容易刮花,而且播放次數越多就磨損得越多,這就意味著隨著時間的推移,黑膠唱片的音質就會變得越來越糟糕。而且,黑膠唱片大而笨重,這使得其播放設備無法變小;而與此同時,在整個二十世紀六十年代中,其他音訊技術則正在進行一場革命。
在 1972 年,飛利浦向新聞界展示了一種新型的家庭音訊媒介,也就是光學影碟。這種技術被飛利浦稱為「Video Long Play」(VLP),是在飛利浦經過多年研究後開發出來的,目標是將其作為一種把家庭視頻引入大眾市場的方式。VLP 影碟看起來就像是一種體型較大的 CD,但需要在大得多的光碟中存儲音訊和視頻內容,而且使用的是一種類比格式(這種技術隨後被稱為「影音光碟」)。
當飛利浦的工程師在 1974 年渴望創造能用來取代黑膠唱片的產品時,他們決定以 VLP 技術為基礎來進行開發。相應的,他們將為被稱作「Audio Long Play」(ALP)的音樂創造一種大直徑光碟。
由於受到媒介的限制,飛利浦的工程師發現,以類比格式在光學影碟上錄製的音訊傾向于會出現漏碼的現象,缺少他們想要實現的逼真度。因此,工程師們迅速轉向使用一種數位音訊信號:主要是由於他們知道,通過恰當的數學錯誤糾正的常規做法,他們能掩蓋光碟音訊播放中任何不完美的地方。據皮克稱,使用數位錯誤糾正方法的決定才是光碟的真正創新之處。
在接下來的幾年時間裡,ALP 系統收縮至直徑為 11.5 釐米光碟,能存儲 60 分鐘的身歷聲音訊。不久以後,飛利浦決定將這個專案的名稱更改為「Compact Disc」,以紀念該公司成功的「卡式錄音帶」(Compact Cassette)格式。
在 1979 年 3 月 8 日,飛利浦在荷蘭召開了一次新聞發佈會。在這次發佈會上,新聞記者首次體驗了數位音樂。飛利浦的這種新產品得到了熱烈的回應,但這家公司能感覺到亞洲電子行業巨頭正虎視眈眈。在幾年以前,多家日本電子公司都已經展示了自己的數位音訊光碟原型,而飛利浦知道它需要一個亞洲合作夥伴來使其最新的音樂格式取得成功。
飛利浦的 Joop Sinjou 在 1979 年 3 月 9 日推出 CD |
在隨後的一年時間裡,飛利浦和索尼敲定了雙方計畫的細節內容。
在索尼的堅持下,光碟的尺寸被更改為 12 釐米,這樣一來就能容納 74 分鐘的音訊:這是完整播放貝多芬 D 小調第九交響曲所需要的時間長度。有趣的是,這兩家公司用荷蘭一角硬幣的尺寸為基礎來確定了光碟內孔的直徑。
在 1980 年 6 月份,索尼和飛利浦宣佈,兩家公司已經確定了其光碟音訊標準,邀請其他音訊電子公司授權使用這項技術,一起登上數位音樂這艘「大船」。許多公司都同意了。
接下來的兩年時間裡,整個音訊電子行業都在爭相研究新技術,目的是開發出體積更小的 CD 播放機,使其尺寸能符合 hi-fi 主機殼的要求。索尼碰巧首先發佈了自己的能滿足這種要求的 CD 播放機;在當時,短短六個月時間裡就出現了 10 種各有不同的 CD 播放機。
音訊光碟
在發佈以後不久,評論人士就對光碟系統令人驚奇的清晰度、高動態範圍和低信號雜訊率大加讚揚。與此同時,頑固的音訊發燒友則堅持使用黑膠唱片,宣稱光碟終結了高品質音樂複製的生命。
那些批評人士(令人驚奇的是,他們的人數極少)持有異議的主要理由是,他們認為類比音樂比數位音樂更能給人帶來發自內心的情緒感動,認為這是人與機器之間的區別。他們極力主張,類比音樂是溫暖而友好的,與生俱來的是一種人性化的體驗;而與此相比,數位音樂的「1」和「0」則會帶來機器人式的冰冷感覺。
對消費者來說,CD 音訊輸出的品質是不言而喻的,這種格式獲得大眾的認可只是時間和成本的問題:然後這種格式就會在消費者的音訊媒介選擇中佔據完全的主導地位。在 1988 年,CD 的銷售量首次超越了黑膠唱片,隨後又在 1992 年首次超過了卡式錄音帶。
在那時,CD 播放機的價格已經遠低於 1982 年時的水準。此外,CD 已經成為移動式的音訊平臺,這也給消費者帶來了更多的便利。到二十世紀九十年代早期,內置式 CD 播放機越來越多的出現在汽車裡,成為了一種標配的功能(索尼在 1984 年推出了首款車載 CD 播放機);可擕式的 CD 播放機則在跳讀保護(skip protection)和電池壽命等方面取得了改進。
1991 年的飛利浦 CD-i 910 |
電子行業在不久以後就發現了 CD 的潛力,明白這種產品不只是能作為一種音樂的搭載工具。電子公司開始將其用於靜止視頻圖像(CD+G)、類比視頻 / 數位音訊混合(CD Video)、純數位視訊(Video CD)、互動元素(CD-i)、照片存儲(Photo CD)等許多領域。
在這條發展道路上,索尼和飛利浦看起來迫切地希望能用一種新標準來滿足每一種需求。但是,在所有的邊緣應用中,最大的一種應用來自于 CD 能存儲海量數位資料的能力。
CD-ROM
在音訊光碟首次問世的時候,消費者媒體自然而然地從實用的角度來看待這種發明,那就是可作為體積很小的、耐用性強的無雜訊音訊媒介。電腦工程師也同樣在關注這項技術,注意到一張 4.7 英寸(約合 12 釐米)的光碟能存儲令人驚愕的 63 億位元組的資訊。
有六家電腦媒體公司幾乎是在馬上就展開了一場競爭,目的是重新定義 CD 的用途,將其作為用於電腦軟體的一種媒介。這些公司之所以會爭先恐後地這樣去做,其原因在於:在 1982 年的時候,一張標準的雙面 IBM 個人電腦軟碟僅可存儲 360KB 的資料,也就是大約 260 萬個位元組。粗略地計算一下就可以知道,從理論上來說,一張 CD 就能容納 2390 張 IBM 軟碟所能存儲的資料(假設你不使用額外的位元組來進行糾錯的話)。
由這六家電腦媒體公司所創造的與消費者緊密聯繫的 CD 光碟機原型最早在 1983 年底就已經出現,這種趨勢一直持續到 1984 年。索尼和飛利浦認識到,一場可能發生的子格式「大戰」正在醞釀中,因此兩家公司決定創造一種官方的標準,它們將這種標準稱作 CD-ROM(Compact Disc Read-Only Memory 的縮寫,即唯讀光碟磁碟機)。
動視在 1989 年用 CD-ROM 交付的遊戲 The Manhole |
在 1985 年,第一種商業化使用的 CD-ROM 光碟機出現在非消費者市場上,但問題仍舊存在:人們會用那麼大的空間來做些什麼呢?CD-ROM 技術的天然應用與任何龐大的存儲需求息息相關,這種龐大的存儲需求意味著,如果是以印刷的形式來存儲,那麼通常都會需要幾大本厚厚的書才能做到。當第一種商用 CO-ROM 在 1985 年出現在市場上時,政府、醫療和人口統計學資料庫構成了這種新產品的最早的使用者;隨後不久,百科全書也開始使用。
使用 CD-ROM 來作為交付當時較老的電腦程式的方式並未在一開始就被採用。畢竟,有誰能證明製作一張 550MB 或 650MB 的 CD,卻用來存儲一個大小僅有 200KB 的程式是合理的作法呢?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在一張光碟中交付大量的程式:在 1986 年,加利福尼亞州索尼韋爾的 PC Special Interest Group(這是最早的通過 CD 來交付軟體的組織之一)發行了一張 CD,其中包含 4000 個公共功能變數名稱和共用軟體程式。令人驚奇的是,即便是如此之多的程式,也不過是佔據了那張 CD-ROM 光碟的六分之一空間而已。
類似的,CD-ROM 作為數位影像或視頻潛在載體的前景也並未立即實現,而是一直都消費者級別的電腦圖形系統出現(也就是直到電腦的運行速度變得足夠快,而且能夠顯示足夠多的色彩來完全利用一張 CD-ROM 光碟的存儲空間時)以後才成為事實。
電腦的發展直到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初期才跟上了 CD-ROM 的步伐,從而觸發了「多媒體」時代。一款名為『神秘島 Myst』的冒險遊戲在 1993 年登陸蘋果 Mac 電腦,成為 CD-ROM 這種媒介的第一款消費者「殺手級」應用。主流視頻遊戲機也大約在這個時候開始使用 CD-ROM 來進行存儲(第一種在實際上使用 CD-ROM 的遊戲機在 1988 年出現,是日本的 PC Engine 遊戲機),從而使得索尼 PlayStation 迅速「竊取」了任天堂的「遊戲機之王」寶座。
到二十世紀九十年代末期,電腦程式所需要的容量迅猛增長,CD-ROM 光碟機的價格則有所下降,從而為光碟成為交付軟體的最流行的方式鋪平了道路。
在這種發展歷程中,CD-ROM 可謂功不可沒。這種從 1989 年開始出現的產品在當時的價格極為昂貴,而在十年以後,它就變成了一種移動資料行和複製音樂的迅速而又價格低廉的方式。
隨著時間的推移,CD-ROM 的地位已經被 DVD-ROM 以及其他的光學技術所取代,其人氣度也已經漸漸衰退。但是,真正「殺死」CD-ROM 作為最流行的軟體交付方法的發明並非 DVD-ROM 或其他技術,而是互聯網。具有諷刺意味的是,現在正在逐漸「殺死」音訊 CD 的同樣也正是互聯網。
CD 的末日
回首往昔,現在有一件事情已經變得明顯,那就是 CD 的數位本質構成了它最終消亡的基礎。CD 格式的設計師們說服了唱片公司將數萬個唱片集數位化,在不使用 DRM 的情況下交付這些音樂,這為二十一世紀初期的檔共用爭論奠定了基礎。但設計 CD 的工程師們所不會知道的是,有一天在你的褲子後袋裡將會放著一種設備,能存儲相當於 1000 張 CD 才能容納的歌曲。他們也不可能知道,這種設備能讓人在走到半路時將包含在其中的資料傳送到全世界,而這個過程僅僅需要幾分鐘時間。
音樂檔共用技術的誕生意味著,光碟本身已經變得不再重要,重要的是光碟中所容納的資料。資訊有著想要變得自由的意願,而到二十世紀九十年代末期,數位音訊就已經找到了一條掙脫樊籠的道路。更加強大的電腦技術將音樂從音訊 CD 中解放出來,將其置於一種更加靈活的媒介中,那就是根本沒有特定的媒介。
時至今日,擁有充足的存儲空間和傳輸頻寬的數位音樂能「潛伏」在硬碟磁碟機和快閃記憶體中,然後從任何一台電腦轉向另外一台,這要感謝 LAN(局域網)和互聯網的誕生。音樂正越來越多地生活在數位王國的遠端伺服器上,等待著被流傳輸到某個使用者的智慧手機或是上網筆記型上。
可能會讓其他許多人感到懷念的是:在光碟的全盛期,其價值不僅體現在作為資訊存儲媒介的方面,而且它還是一種強大的資料傳輸方式。在長達數十年的時間裡,CD 是消費者從某個地方攜帶大量資料迅速回到家裡的最有效的方式,遠比通過當時可用的任何原始網路下載 650MB 的音樂要快。
但在今天,超高速網路已經應運而生,而且存儲空間也十分充足,這意味著 CD 最好的兩個元素都已經變得過時。因此,光碟的價值已經大幅下降。
就目前而言,CD 仍舊還是最流行的音樂存儲物理媒介,而且未來也仍將如此;但作為存儲媒介而言,CD 在同類產品和服務中排在榜尾。在 2011 年,數位音樂的銷售量首次超過了用物理媒介存儲的音樂。音樂已經被釋放出來,不希望再次回到原來的小屋子裡去。
三十年的光陰彈指而過,今日的光碟可能正在慢慢淡出歷史舞臺。但在許多人的感覺中,擁有彩虹般的光輝和微觀數位化的魔力的光碟仍舊像是一種未來的手工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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